第14章 重色亲友第二弹!还说你不喜欢这姑娘!(3 / 5)

; “这样的修复方式,对你有好处?”

    沈乐微笑着问它。周围的柜子里,裁切下来的天头,地脚,包边,揭下来的褙纸,以及轴杆和轴杆里的金箔,同时明灭:

    它们发出肉眼不可见,唯有灵眼才能观察到的光彩,与画心连成一体。

    而这光彩越来越亮,越来越活跃,最后,连成一片,兜头向沈乐罩了过来——

    化作了军帐当中,一个站,一个坐,默默相对的男女二人,和低低怒吼,非常不高兴的幼年合金大佬:

    “嗷——”

    你重色轻友!

    你重色轻友啊!!!

    “小金,你别生气。”少年满身鲜血,一手拄着长刀,一手把金簪塞到女孩儿手里,赶紧回头来安抚朋友:

    “我是答应你随便吃的,可答应你的,是这个军帐主人的东西,不是人家姑娘的东西啊!

    ——退一万步说,你要吃,也别直接从她头发上咬,把人吓坏了怎么办!”

    “嗷——”

    小金继续暴躁地怒吼。他横骨未化,暂时没法开口说话,气恼之下又不想在地上划字反驳,只管低吼。

    这个军帐主人的东西,不就是这个军帐里的所有东西吗?

    女人,鞑子军帐里的女人,都是属于军帐主人的!她头发上的首饰,也是他的!他的!他的食物!

    沈乐在旁边看得又好气又好笑。合金大佬到底还是幼年期,不明白有些东西,吃到嘴里才是你自己的——

    你有空跟朋友怒吼吵架,你还不抓紧时间,拼命吃啊!

    等少年的战友进来,就要收拾战利品了,这些金碗,金盘子,金壶,金烛台,可就都不是你的了!

    还有这位少年,你怕小金吓到姑娘,怎么不怕你自己吓到姑娘?

    和只吃首饰,不吃血肉的异兽比起来,你的甲胄上、长刀上,脸上手上,都是鲜血,连金簪上都被染了鲜血,你更容易吓到她好吧!

    不过,软榻上的姑娘,显然没这么容易吓到。

    她慢慢坐直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