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看到年纪三十二岁的郑一刀如此拘束起来,叶十三端起茶碗,换了话题道:“坐下说,我以茶代酒,先敬前辈一杯。”
“不敢当!”
郑一刀又是一阵慌乱,赶忙双手端起茶碗,和叶十三对饮了一碗茶水。
这憨头!
叶十三心里一阵笑。
在前世的现代,老子十六岁就敢撩妹,十八岁就偷偷带着美女去开房。
但这古代,尤其是这等粗糙的环境,见到的女人简直惨不忍睹。
不光没有精致的容妆不说,就是素面朝天,也没见一个能让人动心的。
再别扯什么口红啊!
丝袜什么的。
性感,在这蛮荒十足的朝代,简直就是个不存在的词。
老子不是不好色,而是所见到的这些女人,简直就是难以下咽。
忍忍吧!
老子是有品味,有追求是主,岂是连母羊都不放过的两脚畜生?
“什长大人,羊肉炖好了!”
突然,羞怯而去的何秀儿,端着一盆水煮羊肉,低着头来到桌旁。
“民女是煮熟了,但不知道味道如何?”
放下盆子的何秀儿,低着头两手捏着衣角,局促得不知所措。
“就这样吃啊?”
叶十三用指背敲敲桌面,不解地望向低着头的何秀儿。
“民女该死,民女该死!”
何秀儿一抬头,现桌上居然无碗无筷,面上又是一红,便飞快地跑去伙房拿碗筷。
“哈哈哈!”
方才还局促不安的郑一刀,也忍不住大笑起来。
成了!
凭感觉,这公母都对上眼了?
这些细节,哪能逃过叶十三的法眼。
说明,何秀儿是个稳重女子。
之前为了一口活命的饭,提出侍奉他,那只是为了活下去而已。
但面对一个男人时,她也有着任何女人都有的憧憬和情愫。
毕竟,她还是个完璧之身的未婚女子。
但也从这一点,她更能看出叶十三是个堂堂正正的人。
叶十三牵的线,对她来说,毫不亚于最高长官的赐婚。
待何秀儿拿来了碗筷,给二人碗里盛上带汤的羊肉时,气氛这才缓解了一些。
喷香的羊肉味道,霎时就遮掩掉了方才的尴尬。
“好香啊!”
片刻间,一大碗羊肉下肚的郑一刀,拱手道:“郑某十分感谢叶什长的盛情款待,说实话,如此香的羊肉,郑某人好久都没吃到过了,记得上次吃肉,还是几年前在军中的事。”
这话,叶十三信。
别看这些军垦的田兵们种着庄稼,也有放牧的营生,但一切产出,都由军部支配。
边区的日子,还真是苦。
“好吃就多吃一点。”
何秀儿依旧低着头,拿过郑一刀刚放下的空碗,又给盛了满满一碗带汤羊肉。
“有劳何姑娘了!”
郑一刀大嘴一咧,不似之前那般拘束。
“可着劲吃,管够!”
叶十三也吃完了一碗,何秀儿接过空碗及时给添了。
待一块炖得烂透的羊肉下了肚,叶十三说道:“也不是什么款待,何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