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44年夏天,郑国的“当国”公孙舍之去世。
前面介绍过,按照春秋时期的姓氏制度,诸侯的儿子称为“公子”,公子的儿子称为“公孙”。到了公孙的儿子这一代,就不能再跟“公”字挂钩了,要由国君赐给一个氏号,自立门户,称为“赐族”。一般而言,国君赐给的氏号就是其祖父的字。以公孙舍之家为例:
公孙舍之的父亲公子喜,是郑穆公的儿子,字子罕。公孙舍之的儿子名叫虎,即被赐以罕氏,历史上称为罕虎。
郑国的政权结构异于他国,国君之下,除了“当国”,还有“执政”。三者之间的关系若以企业而论,大致是这样:国君相当于股东,当国是董事长,执政则是总经理。虽然谈不上三权分立,但多少还有些制衡作用。
公孙舍之死后,罕虎子承父业,成为了郑国的当国。这位罕氏家族的继承人一上台就表现出成熟的政治智慧。据《左传》记载,那时候,上一年度中原的饥荒仍在蔓延,宋、郑两国的灾情尤为严重,天天都有人饿死。罕虎于是命令打开仓库,给全国的老百姓免费发放救济粮,标准为每户一钟(约一百五十斤)。而且,他还很谦虚地告诉大家:“这其实不是我本人的意思,而是先父的遗愿,我只不过是忠实地执行了他老人家的命令罢了。”
由此不难看出罕虎的聪明之处。放粮本来就是件深得民心的好事,但他并不居功自傲,而是将功劳推给了已经死去的父亲。这样一来,老百姓得到了实惠,自然拥护他;郑简公和同朝的各位卿大夫也不会觉得他太过锋芒毕露,从而对他产生多余的戒心;更重要的是,他维护了父亲的面子,也就维护了家族的面子,使得罕氏家族在郑国的威望直线上升。当时,朝野之间甚至出现了这样的议论:郑国的“七穆”,罕氏恐怕将是最后灭亡的。
所谓七穆,前面已经介绍过,就是郑穆公的七个儿子传下来的强权家族,在当时分别是罕氏的罕虎、驷氏的驷带、国氏的子产、良氏的良霄、游氏的子大叔、丰氏的公孙段、印氏的印段。其中罕虎以当国的身份排名第一,良霄以执政的身份排名第二,子产排名第三。这些人不是郑穆公的孙辈,就是郑穆公的曾孙辈,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本来应该和睦相处,同舟共济,然而在罕虎当国的年代,却祸起萧墙,发生了反目成仇的事情。
事情的起因,还得追溯到十八年前。
公元前562年,驷带的祖父公子騑当国,当时郑简公派良霄出使楚国,要他办与楚国绝交的差事,结果楚国人却将良霄扣押起来,直到公元前560年冬天才获释。
因为这件事,良霄一直耿耿于怀,千方百计寻找机会发泄和报复。公元前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