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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盛京书肆的伙计提着一摞新印的《蓝星诗词集》来怡红院。
刚做完事情就笑着来跟时念回话:“时老板,您还记得那个穿青布长衫的王书生不?如今在我们书肆扎了根哩!”
他顿了顿,语气里添了几分敬佩:
“白天搬书、晚上抄稿,连吃饭都捧着本旧策论,馒头就着凉水咽,也不肯耽误半会儿功夫。”
“您是没瞧见他那手,手指上磨出的茧子比书稿的纸页还厚!”
“王掌柜说,他抄的稿子比老先生们还仔细,可把我们这些老伙计都比下去了。”
伙计又补充道,“今儿来他还托我带话,说多谢您的开导,等日后他中了举,定要亲手提着糕来谢您。”
时念闻言笔尖顿了顿,墨滴在书肆分成那栏晕开个小圆点。
她想起太白楼那晚的月光。
王思哲攥着空酒碗说“我不走了”时,眼里的光比巷口的灯笼还亮。
那是把绝望揉碎了,重新拼出的希望。
浅醉端着新沏的雨前龙井进来,见她对着账册出神,忍不住提议:
“念姐,这王思哲既有才学,性子又踏实,不如叫他来怡红院做事?”
“咱们正好缺个抄戏本、整理诗签的先生,待遇定不会亏待他,总比在书肆搬书强。”
时念抬头笑了,“他不会来的。”
“为何?”
浅醉不解地皱起眉,“咱们院里的书角、戏台,也不比书肆差才是?”
“同样不用风吹日晒,也能常跟诗词打交道……”
“体面分两种。”
时念放下笔,指尖在案头上轻轻敲着。
她语气很轻,却透着通透。
“一种是旁人给的,像戏台的彩头、雅间的座次,看着光鲜,却要看人脸色;”
“另一种是自己挣的,是手心被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