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2章: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1 / 5)

    “你们这夫妻俩可真是害人不浅,也害自己不浅呐。

    临了临了,连孩子的面都见不上了。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人群中,一个打扮稍显成熟的男人走了出来。

    一边走,一边说着。

    从他胸前挂着的工作证来看,应该是某家媒体的法务人员。

    而他这番话一出,也让在场众人顿时一愣。

    跟他一个单位的人紧跟着开口询问:

    “孙律师,你这话是啥意思啊?”

    “很简单,这对夫妻知法犯法。

    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洗白,用尽了肮脏手段。

    接下来公安局按规定抓捕审理的话,应该会处拘役或者管制处理,时间至少在三个月往上。

    而马壮的案子,其实现在警方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

    很快就能移交检察院,到时候案件审理结束。

    会案犯罪嫌疑人死亡做不公诉处理。

    那最后马壮的尸体,也会因为一个月内无人认领而被国家采用人道主义规定直接火化,在殡仪馆储存。

    说简单点。

    如果这对夫妻不要对抗法律,按照相关制度办事。

    就算要承担丧子之痛,至少还能白发人送黑发人,亲自将儿子送下葬,送儿子最后一程。

    可现在,因为他们的糊涂做法。

    别说给马壮办葬礼了。

    就连他们,也得进去接受教育管制。

    哎……这又是何必呢?!”

    这个孙律师明显要比那两个无良律师更能一针见血的点明问题。

    此刻他这番话出口以后,在场所有人恍然大悟。

    不少人眼中,都闪过了浓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