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 忧心忡忡的普罗米修斯(3 / 5)

sp; 即便是黑夜女士自己孕育的那几个倒霉孩子,在经过宙斯的权柄扩展后,其法则本质,依旧是极美的。

    “神形”毕竟只是万物母神与十二原初泰坦,以及黑夜女士,共同创造出的一种,符合诸神共同审美,并方便诸神享受宇宙的“躯壳”罢了。

    再怎么美丽的表象,也终究是比不得那“存在”的最为本质的恢弘美丽的。

    于当今宇宙,神王宙斯,便是那最极致的“美”,没有之一。

    祂的存在,本身就是宇宙秩序与真善美全的最高显现,是万千法则汇集的中心,是最至高至上、至善至美、至强至慧的最高体现!

    而除了宙斯与祂的那些分身之外,最为美丽的,便是万物母神与黑夜女神了。

    甚至黑夜女神,其本源之美,相较万物母神,还要稍逊那么一丝丝。

    故而宙斯与其祂女神的结合,所贪恋的,不止是神躯之美,更是那法则本源之间的交融碰撞与升华。

    那是在法则本源、神性最深处层面展开的、最深刻的交流与共鸣。

    本源法则的相交相合,是存在与存在的交响!

    那是一种令全部神性都为之战栗、超乎一切感官定义的无上极乐!

    是用一切的语言与文字,都难以去形容的、那最为极限的、也最为极度的至高欢愉!

    当然,神躯也有神躯的好处啊,毕竟是诸神共同创造,并且一直在不断演化的完美产物。

    但凡造物水平还行的神祇,其神躯都是完美无瑕,毫无缺陷,感知极为敏锐,精力也无比充沛。

    并且因为诸神的个性化定制,更是各有特色,且各有各的美妙啊

    而且还可以随便地变来变去,或者是随意去改造优化自己的神躯,一言以蔽之——妙处无穷啊。

    不过,截止目前,诸神所造就的凡物,基本没有和诸神“神形”相似的。

    但凡形态相似的,其起步,也必然是拥有神性的神性生物。

    “神”与“凡”之间存在着一道本质性的区别。

    以诸神之高傲,没有哪位神会专门去创造,与自身形态相似却脆弱渺小的卑微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