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天道秩序(下)(3 / 5)

神术,无论是诸神,还是万灵,都可以去学习与使用。

    而“私域神术”,则属于创造之神所独有的,其权限并不向外界开放,只能由祂自身所使用,或是授权给特定的对象使用。

    当然,这两种神术的最终掌控权,都还是牢牢地掌握在其本源之神的手中。

    另外,“神术”也同样被分为“单神神术”与“多神神术”。

    “单神神术”,便是那些基于一位神祇的权柄,由一位神祇单独创造出的神术。

    其本神拥有着绝对的掌控权,并不涉及其祂的任何神。

    而“多神神术”,便是由多位的神祇,以自身的法则联合创造而出的。

    这种神术,所有参与了创造的诸神,都拥有着极大的权限。

    具体权限大小,那就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可以将神术理解成诸神基于系统与底层插件而编写的程序软件,诸神本神是管理员和创造者,拥有最终一切解释权。

    同样,身为唯一超级内核管理员的神王陛下,也是同样拥有着最高管理权,并且一言不合就可以封号处理。

    天道系统的底层插件处理起来或许麻烦,但是神网系统的程序软件,那卸载或者封号可就太简单了。

    这也是对诸神不听话的一种威慑,一旦接入了这套无比便捷、无比舒适的“神网系统”之后,是不可能有神可以忍受退出的。

    “神术”只是一种称呼,实际上它不只是单纯使用的术法,更准确的表述,它是宇宙法则在表层运行的具象规则,它同样囊括宇宙的一切。

    神术的存在,实际上不止是方便了诸神,也给了许多小神和仙子,尤其是凡灵进步的阶梯。

    包括对许多大神来说,这也是提高欢迎度以及重要性的重要利器。

    即便是法则权柄并不是那么重要的神,通过这方便诸神的神网系统,只要多多努力,并且可以多集合诸神之力一起创造出更多更实用的神术,那么也足以让祂在神界的地位变得更为重要、话语权更重,也更为受神尊重。

    因为祂方便了诸神。

    另外还有那“神联网”,也是顺手搞出来了,它便是最典型的“公属”“多神神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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