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想去探索;深邃,深不见底,似乎里面藏着无数秘密。
他,风尘仆仆,穿着普通,背着一个破旧的双肩背,只有一件洗得发黄掉漆的皮夹克还算入得了眼,解放牌登山靴已经快要磨破了,却整洁干净,让人赏心悦目,让人不敢小瞧。
这样的人,在鱼龙混杂的潘家园,他也是少见,所以态度更加恭敬了。
“叮!”
慢慢托起黝黑小碗,俊逸男子轻轻一敲,一声金石之音传入耳中,清脆婉转,犹如敲击在金铁玉石之上,煞是好听。
小碗身高五厘米,内髹黑漆,外壁先髹以红漆,再堆髹多层黑漆后,剔刻牡丹花纹,口足两处又剔刻回纹,煞是精致。
黑漆色彩乌亮,漆质精纯,包浆圆润,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宛如玉石,晶莹剔透,煞是好看。
剔刻用刀犀利,深峻挺直,一气呵成,毫无一丝拖泥带水之感,顺滑柔畅,煞是精美。
“唉……”
然而,俊逸男子却是眉头一皱,轻轻一叹,就要放下黝黑小碗,看样子并不打算入手。
“小兄弟……”摊主急了,就要上前推销。
好不容易等来的买卖,他可不想到嘴的鸭子飞上天——跑了。
“这东西,我收了,”一只粗糙大手将黝黑小碗捞入手中,声音才堪堪传来。
“曹爷,您不能坏了……”瞅着眼前这个上身穿着白色背心、下身套着大裤头、脚上搭挞着拖鞋、嘴里叼着根红塔山的邋遢大汉,摊主抬了抬手,下意识的想要阻止。
但似乎是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他最终还是放下了手,就连到嘴边的话都没敢说出来,只能咽了咽口水,满脸苦涩的看向来人。
他,浓眉大眼,身高一米八,身材魁伟,虎背熊腰,天生的练家子,若是放在战争年代,必定是一员猛将。
他,一看就不好惹。
他,确实不好惹。
只是他穿的太过新奇,正所谓春暖乍寒,这才三月中旬,虽然平均气温在三到十五度左右,不算太冷,但温差极大,更何况如今还处于倒春寒之中,温度更低,一般人稍不注意,有个小病小灾都是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