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以后,只要进入其它势力的范围,日向大族就不可以大量聚集肆无忌惮明目张胆,只能是少数精英前来,追击暗杀,各凭本事。
“好了,就此别过,你的飞龙都累坏了,不必再送了。”
飞龙开始进行第一次休息,落在孤零零的山顶处,而鬼影剑客说完这句话便跳下飞龙的背脊。
“这才不到两百里,很容易被他们发现的。”
爱丽丝劝说道。
“不必担心,一马当先,万马莫追。”
鬼影剑客迎风而立,紧接着说道:“更何况,若是直接把我送到足够安全的地方,你回去恐怕也会受到日向大族的非难吧?倒不如就送到这里,既不太远,又不太近,让我可以和他们好好游戏一番。”
【草原之上,若是一匹马奔跑最快,就算背后有千万匹马一起追又有什么用呢?毕竟,数量再多,又不能给落后的马匹加速!
总不能四杯25度的温水,倒在一起就变成一杯100度开水吧!
所以,鬼影剑客可战可退,两百几的距离,足够让他游刃有余,和派出来的日向族人周旋了。
只要不是同时面对太多敌人,他有信心可以各个击破,一点点吃掉来追之敌。
就算真的打不过,还可以逃嘛!
只要速度够快,你白眼有什么意义?
难道想包抄?
不会吧!
老师没教过直线距离最短吗?
就算路面不平,可是鬼影剑客作为逃亡者,完全可以采用最方便的路线朝外逃离,包抄者除非预先就拦在前方,否则包抄的距离更长,怎么可能追的上?
白眼可以透视,可是敌人本就不怕被你看见的话,你透视与否又有多大意义?或许是可以帮助偷袭与反偷袭,可以在快速追击过程中,只能帮助分家“不会错过隐藏者”
,而不能帮助他们加速。
当然,鬼影剑客最大的依仗,就是自身实力——哪怕时运不济,被几个分家人堵在一处,他也有信心冲破出来。
只要运气不是太糟糕,应该是有惊无险。
】
“我明白了。”
爱丽丝不再强求,她清楚,鬼影剑客绝对不甘心就这么逃离,他势必要用敌人的鲜血,来证明自己的尊严,令谁也不可奚落他(逃跑)。
同样的,日向大族也是不希望他就这么平平安安地离开,双方势必要付出鲜血,才肯领会到休止的意义。
“那我就先回去了。”
爱丽丝登上雨缘的背脊,和鬼影剑客告别道。
“嗯,回去吧。”
“一切小心,不要深入,他们很可能在发现你之后不动声色,直到汇聚大量人手将你彻底包围。”
爱丽丝最后提醒道。
“快走,你年纪轻轻地,可别变得啰嗦了。”
鬼影剑客不耐烦地别过身去。
“今日一别,不知道下次见面是何年何月了。
其实,你当时不该出手的,我自己完全可以应付过来。
而日向大族若是被我这么一个小孩子打击到,他们则不会如此惊恐与愤怒的。”
爱丽丝说道。
有些话,如果不说,会担心再也没机会说。
所以,想说又觉得不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