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后,上午八点四十分。
江城市高新区法院门前人潮涌动,宛如闹市一般。
今天是林川一方申请公众代表监督的日子。
法院外面挤满了各大媒体的记者。
与开庭不同,公众监督程序和听证有些相像,持相应证件就可以参与。
不过因为案件热度太高,会议室里无法容纳这么多人,所以今天能够进到会议室的旁听人员,也都是报名后随机抽取的。
主审法官汪杰此时已经早早地在休息区等候。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就这么一个小案件,对方律师竟然申请公众监督?
更扯的是,申请还通过了!
不就是让你赔偿几万块钱吗?
有必要这么死磕吗?
如今案件已经上报,虽然他还不清楚上面究竟是什么意见,但是汪杰心里算是恨上了林川。
作为律师,不起一点好作用不说,竟然还怂恿当事人“闹事”?
你有本事这辈子都不来法院!
汪杰心中恨恨地想道。
不过愤怒归愤怒,汪杰在事后还是仔细地捋了一下案件。
当时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虽然不太充分,但是被告却连证据都没有提供!
这种情况下,他根据现有条件进行推定,应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况且自己身为主审法官,自主判断权还是有的!
再说了,我不是也充分考虑情况了,又没有全部支持原告方诉请,只让被告赔偿四万多块钱!
这个结果应该是比较合理的!
而且汪杰也相信,同为法院系统,上级部门应该也会站在自己这一边的!
至于他和黄子辰之间的交易,最多算是个心有灵犀的默契行为。
这种默契即使监察部门过来,也不会查到什么。
谁规定自己的儿子就不能到律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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