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4 / 4)

一组证据是被告人被警方当场查获的视频。证明被告人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第二组证据是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转账记录以及收条,一共是431万,系被告人林川以非法手段获取的经济利益,符合诈骗罪的量刑标准。请法庭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