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章 力挽狂澜(3 / 4)

邪世帝尊 幻之以殁 2533 字 2天前

金思琦:对。

但是……不对,可是我当时已经失去反抗能力了,孟昭还是没有停下来,仍然继续伤害我,他这样已经不是正常pk了,他是在泄私愤,从现场视频里是可以看出来的。

辩方:如何证明你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呢?

辩方:如何证明你当时的行为不是一种障眼法,也许你只是想迷惑被告,趁机反击呢?

金思琦:……

辩方:原告尚且不知该如何自证,被告当时刚刚遭遇网络谩骂,又被退还礼物,他无法冷静的思考,所以想要继续将pk进行下去。

而pk本身又是原告亲口承认的正当行为。

那么,被告在一个正当的场合,做了一件正当的事,他有什么理由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辩方:刚才在双方陈述中,原告和被告的母亲都曾异口同声的夸奖被告,称他善良、孝顺、体贴。

双方立场完全对立,没有串供可能,因此她们描述的被告形象,可以认为是较为真实可信。

一个被一致公认为善良温和的人,又怎么可能对刚刚分手的前女友做出故意伤害行为?

辩方:最重要的一点,是当事人双方都是修灵者,根据刑法规定,修灵者之间的冲突,不适合用普通人的律法约束。

原告的指控,完全是无稽之谈。

辩方:我的言完了。

……

之后,孟昭接受质询的时候,他一改往日的温吞性格,答得头头是道,显然是早有准备。

从双方表现来说,就算人们心里的确更加同情受害者,但金思琦实在是太过窝囊,一件有理的事都能被她生生怂成没理。

辩方又步步紧逼,恐怕接下来的判决,的确是会有利于孟昭。

接着,双方又先后有几个证人上堂。

孟昭一方的气焰不断攀升,孟母脸上已经乐开了花。

现在坐在证人位上的,是简之恒。

辩方:被告想要为原告策划告白仪式,并叮嘱队友对原告保密,为了给原告一个惊喜。

你们对此全程知情,并且帮助他进行了场地布置,是吗?

简之恒:是啊,因为当时我们都觉得孟昭人不错,觉得思琦跟他在一起会很幸福,能帮就帮一把咯。

(辩方面露喜色。

辩方:所以你们都认为,被告是一个值得交的朋友?

简之恒:一开始是。

简之恒:谁知道我们辛辛苦苦帮他布置了半天,他也告白成功了,最后却一言不合就翻脸了!

害得我们一群人连蛋糕都不好意思吃了,我认为他对我们这些朋友造成了伤害,应该赔偿我们精神损失费!

辩方:……万事都有源头,刚才我们已经说过,被告情绪失控,是因为初次面对原告的欺骗。

要弥补精神损失,你们应该去找原告啊——

简之恒:你说得没错!

那我这样说你听听有没有道理,被告是一个有着完全认知能力的行为人,他搞砸了告白仪式,这是他本人的行为,将这个过程面向世界直播的,是天宫门;由于他的举动感到义愤填膺,自前来谴责的,是广大网友。

也就是说,对被告造成名誉权侵犯的源头,主要是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