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这种轻松的心态,林翰迈步前往后花园的道路上,都感觉脚步走得十分轻盈。
跟暮蝶在一起待着,唯一不怕的就是无聊。
她这颗小开心果,能想出无数种方法逗你笑,直到逗得你仰头捧腹,都还能想到下一个有趣的话题。
林翰唯一不明白的点,就是暮蝶为什么说上周六自己就“走失”了。
虽然林翰最近先是在黑梦那待了好久、去了一趟菲律宾、回到组织又和捷风享受了一个夜晚、今天又直奔巴黎,行程排得是满满当当。
但是也没有夸张到将近一周没回来吧?
今天是星期五,上周六到现在已经六天了。
该不会,暮蝶这家伙又想到了一个好玩的计谋,直接花费一周来实施吧!
……
后花园内。
霓虹:“暮蝶,你觉得,林翰会来吗?你告示都贴出去好几个小时了,天都快黑了,那边好像还没动静……”
暮蝶却非常胸有成竹:“哎呀,你就放心吧,霓虹!林翰嘛,我很了解他的!”
“了解...吗?”海神非常质疑暮蝶的判断。
他能参与进这场计划里面,单纯是不忍心拒绝暮蝶。
更何况,他这个老实本分的好心人还不会拒绝人。
他每次拒绝别人的时候,说得都是些诸如“要不还是算了吧”、“我觉得不太行”这种话,在对方听起来,更像是谦虚而并非拒绝。
“嗯...算啦,跟你们说不明白,反正我们就在这等着就好啦!”
暮蝶摆了摆手。
霓虹和海神只好用眼神互相安慰。
再怎么说,暮蝶不是答应了,哪怕计划不成,她也请两人吃饭,不算是什么很亏的买卖。
正当外面的光芒逐渐隐退,几人准备收拾收拾打道回府时,终于听到前方传来了几声脚步。
“来了!”
暮蝶立马做了个“嘘”的手势,示意两人准备就绪。
脚步缓缓靠近。
十步,五步,三步...
已经到霓虹脸上了。
霓虹知道,是时候露面了。
她猛地从箱子后钻出,甚至还假装非常意外地回应:
“我靠,林翰,你怎么在这里,真是吓我一跳!”
海神扮演的角色是偶然路过的路人。
他从另一侧缓缓走出,道:“林翰?什么,难道你也是看到了寻人启事,来找暮蝶的吗?”
可正当众人演得入戏,一声疑惑的声音从来者口中传出。
“林翰?你们搞错了吧。霓虹,我是猎枭啊。”
猎...猎枭?!
霓虹瞪大了眼睛一看。
面前之人,脚蹬大皮靴,身穿蓝色披风战衣,留着一头飘逸的淡黄色中长发,实属是猎枭不假。
“还有哈伯,你们在说什么,我怎么也听不懂?”
猎枭挠了挠头,狐疑的眼神接连扫过在场的两人。
霓虹那叫一个尴尬,脸红得跟个苹果一样,小眼神不停在地上来回乱瞟,好似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嗯...这事说来话长了,总之是有人要我们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