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法外狂徒张三带你看“粪坑案”(3 / 5)

bsp;   “这个案件在当年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很多人说踩第一脚叫正当防卫,踩第二脚第三脚就叫做事后防卫。”

    天幕之下,各个位面的人都懵了,什么叫第一脚是正当防卫,后面就是防卫过当?难道同一件事情做着做着就从无罪变成了有罪?这后世的律法也太奇怪了吧?

    大宋位面

    开封府尹包拯看出了其中的问题

    “若是此妇人一脚便教那歹人溺毙坑中”

    “难道也是无罪?”

    “杀人不偿命便罢了,居然还是无罪?”

    “不知这后世律法的依据究竟为何,难道也要靠皇帝的圣旨特赦?”

    “可子大清之后已经没有皇帝了。”

    天幕中视频继续播放

    “各位同学想一想,什么叫危险排除。”

    “一般人标准,什么叫一般人标准,你把自己带入一下。”

    “大家想一想,如果你是这个女干部,你踩几脚,你踩几脚?”

    “要是我的话,我连踩四脚,还得拿块砖头往他头上砸。”

    “大家觉得合适不合适?太合提莫适了,合适的不得了。”

    “所以千万不要站在时候的角度去思考,去判断。”

    “要站在什么角度去判断?事前的一般人角度,”

    “而不是事后的理性人角度”

    “说白了事后的理性人角度是什么人?”

    “是事后诸葛亮!”

    “所以大家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不要用时候诸葛亮的角度去看事情。”

    “那叫上帝视角,你只是一个一般人。”

    “你把你自己想象为被害人,你会怎么做?”

    天幕之下众人纷纷开始讨论了起来,原来后世的律法居然考虑一般人的想法吗?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