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故事发生在教空射击的两个多月后,9月23日。灵感来自爱好者的乐土系列任务
空的大致情况
穿着:约翰尾声的套装
主武器:卡宾连发步枪,泵动式霰弹枪,连发霰弹枪,拉栓式步枪(都经过了邵云与系统的改装,提高了数值,外表均为黑金风格,前三个无倍镜,第四个有)
副武器:两把特别像达奇的斯科菲尔德左轮(邵云照着达奇的枪复刻的,可惜枪口不能还原),一把海军左轮,原型柯尔特1851(黑白风格,特点:换弹速度慢,射速较慢,精准度较高,之后空经常用这把枪练习,练出了快速换弹)
枪法:与2代尾声约翰持平
持有约翰的死神之眼与亚瑟的挎包
(系统→主角→空)
近战:海贼刀+短斧
坐骑:贝洛克
最后那个辫子还是剪掉了……
图都在作者有话说
空难得回了蒙德一趟,虽然说这个地方也不值得他回来,也不想在这个留下不美好回忆的地方待太久,但是奔狼领的一个摄影师让他暂时放弃了这个想法
“一定要让协会那帮不识货的家伙见识见识我的厉害。”
空走上前去,打了一声招呼“早上好,先生”
摄影师被吓了一跳,缓过神来说:“噢!你好,今天天气不错不是吗?”
“是这样的。”
“提瓦特可真棒,而且枫丹最近在搞一个摄影大赛。”
“我一看到这玩意儿就知道你就是参赛者或者说是吃摄影这碗饭的。”
“当然,野生的东西都是我的最爱。要是让我继续拍那些脾气暴躁的家庭主妇,或者说自命不凡的一些家伙,我宁愿会把自己拿去喂丘丘人,来,先生,你先站在这儿,摆一个姿势。”
“这吗?”空站在留影机前面,然后这位摄影师对着空拍照之后才开始姗姗来迟的自我介绍并伸出手“我叫阿尔伯特·梅森”“约翰,约翰·马斯顿。”说完两个人握手。
这个名字是邵云告诉空的,说一旦认识一些陌生人用这个名字更好一些,毕竟能减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我想去寻找并拍摄一些伟大的食肉动物的照片,在它们的照片挂在某些俱乐部的墙上之前,我一直都得待在这个地方。”
“那祝你好运啊!”
“我知道这绝非易事,但是呢……我喜欢挑战。秘诀就是把一大块肉留在那儿。放松并祈祷它们别把我当成午饭”
与此同时,一只狼叼走了梅森的包。“哦,不,我的包!”空赶紧追上去,边跑边说:“别担心,我会拿回来的。”
空一边追着这头狼,一边说把包放在地上,把肉扔了,站住,别跑等一系列狠话,后来他才意识到好像没啥用,于是空掏出斯科菲尔德,往狼的旁边开了一枪,幸好这头狼胆子很小,把包放下之后就赶紧溜了。
(不写往狼上开枪是给雷泽面子)
“识相的话你永远别回来!”空拿到包之后,就吹口哨,骑着贝洛克回到梅森旁边
“好吧,我已经拿回你的包了。”梅森语无伦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