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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想宛平发生真正的改变,官府身为“裁判”,就必须要守住公平的底线。往往越是公平的地方,其发展也会越好。
不一会,皂隶將李斌要的案卷送到,李斌也从公房的书架上取下一本《大明律》摊开。一边审阅卷宗上的案由、经过,一边对照《大明律》,比对县丞杜峰的判罚是否公允。
在宗法盛行的中国,自古以来人们就不太喜欢到官府状告。等閒纠纷,根本闹不到见官的地步。便是在牧民二十余、近三十万人的明代超级大县宛平。
两月以来,诉状也不过四十之数,比例低得嚇人。
在经过一个时辰的查阅后,大多数案子,杜峰的判罚都比较令李斌满意。起码在官方记录上,县丞杜峰的判罚,都堪称有理有据,没有逾越律法,私加重刑等违规之举。
可看著看著,一个案子的出现,引起了李斌的兴趣。
【为强占民田事】
【具状人孙铭,年四十有二,系顺天府宛平县民籍,住城南三里屯,务农为业,今遭豪恶欺凌,冤屈莫伸,谨依律陈告。】
诉状的內容,都是专业状师代擬,案情陈述、当事人身份等信息,表达简练、直接。
短短一个开头,便点明了“田宅纠纷”的案件性质。
而豪强恶霸,强占田宅的事,在古代剧本大都差不多。
无外乎是恶霸豪强,带上几十恶奴,找上一个理由,便强行冲入他人田宅,逼迫他人出让田宅所有权。
而这个案子,之所以能引起李斌的注意,原因无他:那孙铭状告的豪恶,是建昌侯张延龄!
张延龄何许人也
弘治朝孝康敬皇后、正德朝慈寿皇太后、嘉靖朝昭圣康惠慈寿皇太后的亲弟弟!
一个黔首小民,居然敢状告皇亲国戚还是超品的侯爵
能出现这种“骇人听闻”的事,李斌猜测可能只有两个:
1.那孙铭就是一个棒槌!
2.建昌侯张延龄强占其田宅,做事太过。
比如,原本价值一百两的田地,张延龄只给十两、二十两就要强买。这是强占民田;
而原本价值一百两的田地,张延龄只给一两,或是乾脆一两都不给,就要逼著孙铭交出田契,这也是强占民田。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李斌相信,大部分正常人的选择都是自认倒霉。
虽然很亏,但好歹能活下去。犯不著冒著被这种勛贵弄死的风险,去告他。
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呢
张延龄行事,已经毫不在乎黔首死活。若乖乖交出田契,自己一家老小都得被饿死的话,那还不如豁出去,狠狠告他一状!
由於该案涉及到皇亲国戚,按制,宛平县没有审理资格。
所以案卷上,李斌看到县丞杜峰的批覆是“转呈顺天府”。
没有升堂审理,自然也就没有该案具体的缘由、经过等记载。
当然,县丞杜峰的做法没有问题。
状告一名侯爵的案子,莫说是“四级三审”制度下,四级司法单位县衙了。便是三级的府衙、二级的省衙,通常都没有权力对其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