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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臾,右手抬起,摘掉耳朵上那个已经没有用的耳机,和刚刚的车钥匙一起,一并扔在玄关处的架子上。

    站了半晌,他侧身招了招手,玄关处没开灯,他侧脸依旧隐在阴影里。

    他身材高大,落在地面的影子也是一道颀长。

    从他招手的方向摇头晃脑地跑来一只小狗,是一只白色毛发,黄色斑点的吉娃娃。

    今天下午才送过来,这只狗跟他还不熟悉,吉娃娃性格本来又凶,跑近先是对他呲了呲牙,才是晃晃悠悠走过来,脑袋蹭他的裤脚。

    站着的男人看了两眼,蹲下,他右手搭在它的后颈,撸了两把毛,然后捡了一侧的手机,给万廷打电话。

    米兰现在是下午两点,万廷刚走进会议室坐下,看到屏幕上的来电显示,连忙起身,接起:“先生。”

    这侧的男人还蹲在地上,以一种阴沉沉的姿势撸狗毛:“在做什么?”

    “美盛的几个股东过来了,在开会。”

    对面沉吟片刻:“别开了,我有点急事。”

    万廷对几位股东点头示意,连忙往门外的方向走,刚出门,第电话那端叫:“先生。”

    樊听年皱着眉:“你上次是不是跟我说女生都喜欢狗。”

    万廷:.........

    这就是让他别开会的急事?这位一直搞艺术,本来就性格古怪,自从追到北城,更是不是一般的古怪。

    他往远离会议室的方向走了走,还是回答:“对,研究表明大多女生对可爱的小动物没有抵抗力。”

    “女生喜欢吉娃娃吗?”

    这侧万廷沉默半秒:“抱歉,少爷,我不清楚初颂小姐是否喜欢吉娃娃。”

    樊听年拧着眉:“我说是初颂了吗?”

    万廷平静:“您也不认识别的女生,您连电视都不看。”

    连明星都不认识。

    片刻后,半蹲的男人站起,单手拎在小狗后颈处,带它一起坐在靠墙的矮凳坐下。

    他一双长腿无处安放,单腿伸直,另一条腿半屈,让半大的小家伙趴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