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晃而过。
七日间,凌霄未曾有一日懈怠。
执妖汲取了足够的鲜血,顶端的白玉戒指竟然变成了殷红色的血玉。
“这颜色倒是和它的名字蛮般配的。”
凌霄不知是不是和执妖相处久了,真是越看越喜欢。
“看来你们已经完全熟悉彼此了。”
重明把一个和执妖一模一样的戒指手钏放在她手上。
“你瞧,做得如何?”
“嗯,不光一模一样,就连执妖这不羁的神韵都仿得入木三分,现在只要将执妖的气息沾染到假的上面就好了。”
“你既是要抓蟾礁怪,又要这假的执妖有何用处?”
凌霄神秘地笑了笑,
“假执妖也是吸引蟾礁怪的一环,那东西不是爱吃蟾蜍吗,我这招叫投其所好以便诱敌深入,按我的计划进行,有八成几率能抓到那蟾礁怪。”
当天下午,海上忽然掀起滔天海浪。
原本人山人海的海滩很快变得冷冷清清。
凌霄见人都跑得差不多了,便只身来到海边。
谁知她的双脚刚碰到海水,身后就传来呼喊声。
“美女!快回来啊,海边危险!”
凌霄扭头一看,竟然是那家音乐酒馆的调酒小哥。
她见状赶紧撤回脚步,朝那小哥走过去。
“小帅哥是你啊,别人都走了,你怎么还在这儿?”
“我刚收完摊,如果不收拾好的话海浪拍上来,海滩上的这些瓶瓶罐罐和蒲团就会被卷进海里变成垃圾了。”
“没想到你不仅长得帅,还挺注重环保的嘛,那收拾完了就快回去吧。”
凌霄急着撵人,可小哥却满脸担忧地看着她。
“美女,你千万不能想不开呀。”
“放心吧,我没有轻生的倾向,是那天我不小心落了一对耳环在海滩上,怕被海水卷走才赶过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