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去了隔壁村的老猎户家里,用两只路上抓的野兔子和里正的人情,让他答应教他“解”鹿。
第一次实战。
他左看右看,总觉得找不到下刀的地方。
但是。
周围变化的视线告诉他,不能再拖了。
朱振心一横,用力将刀刺进肉里,沿着脊骨往下划拉到头,再由尾巴往上剥皮。
他眼神专注无比,脑子里一直在回想老猎户教给他的步骤……
这一番话动作在李木槿四人眼里是行云流水,一股高人的风范。
王氏小声嘀咕:“这是杀了多少头鹿啊~”
“还别说。”
赵氏惊叹:“看他杀鹿,我一点儿不觉得血腥,反而觉得十分精彩。”
李当归注意力在其他地方:“他这把匕首真是好,锋利,划开麋鹿的皮毛就像是在切豆腐一样……”
鹿皮是不烫的。
这个皮毛可以用来做大氅、披肩、靴子、褂子……价值不菲。
李木槿听着,心里乐呵,无厘头的想道:“就凭着这副手艺,朱振到现代都能当个大网红~”
不对。
当什么大网红?
他长了这么一张脸,有的是富婆想要喂他吃软饭。
朱振一向有悟性。
从小学武,都是看一遍就能学个七七八八。
此刻。
他专心致志。
半个时辰,就将整头麋鹿分尸完毕。
他从怀里掏出白色的棉布,潇洒的擦掉了匕首上的血迹,放回剑鞘。
看向李木槿几人:“好了!”
王氏赞叹:“真厉害啊!朱振,实在是辛苦你了。”
赵氏附和:“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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