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单刀赴会(2 / 3)

古惑仔,一看就知道是帮吸粉,拉K,溜冰的主。有几个手里有枪,从手枪到突击步枪都有。据她目测,附近应该没有狙击手。打电话的是个光头,中等身材,手里拿着把手枪。陈颖如晕过去了,被她们绑在一把椅子上,嘴被胶带贴住了,(椅子)靠在墙上。

    光头(男子)说:“钱带来了吗?”

    安明珊说:“带来了。人呢?”

    光头说:“这儿呢。这个小妮子是属狗的,我们只能采取这样的‘必要措施’。”

    安明珊喊:“颖如!”陈颖如没反应。

    安明珊又喊:“你们放了她!”

    光头说:“可以。不过,不是现在。钱呢?我要先点清楚。”

    安明珊喊:“不放人,你们就别想拿到钱!”

    光头额恶狠狠地说:“要是敢耍我,你知道后果。”

    此时,我已经悄悄来到了工厂附近,隐蔽起来。我把枪准备好,又变魔术似的装了一个消声器,(左手)又多了把匕首。

    这把匕首是我当年加入神剑突击队后发的,后来去灵异局的时候没要。当时我带安明珊她们去军区撒野时王智交给我的就是这把,我曾经靠它端掉了一个全副武装的传销组织。

    那是我十七岁的时候,我第一次出勤,就撞到了这个任务,军警联合行动。因为对手持有重武器,又有人质在手,他们不能掉以轻心。上级用了最原始的办法,派卧底——让我以一个在校高中生的身份打入该组织内部。毕竟,我当时还未成年,任谁也不会去怀疑一个看似普通的高中生。

    当然,这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任务,我们的对手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我入伍不久,还未成年。如果拒绝,也在情理中,他们不会强迫我执行。我一句话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只要祖国需要,甘愿献出一切!”之后,我暗自决定,只要派我去出危险的任务,这就是我的回答。

    我以一个为家里分担经济,赚钱心切的在校学生的身份打入某传销组织,用自己出色的演技骗过了他们,成功取得了他们的信任。为了躲过他们的搜身,我把匕首事先藏在了他们那个房子附近的女厕所里,后来趁着半夜三更悄悄起来,去厕所把它取了出来。当时厕所里安静得很,而且生活好了,家家户户都有厕所,正常人都不会在大半夜起来跑去公厕上厕所。

    后来,靠我的里应外合,案件告破了。随后,我收到了那些被困者们联名送的一面锦旗,上面写着“英雄出少年”,但第二天就被我烧了。我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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