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出师了,彻底掌权(1 / 5)

    随着林浩然宣布将靑洲英坭公司进行私有化,这则新闻连续火了几天,热度便逐渐褪去了。

    等到了一月份,已经没有多少人关注靑洲英坭这件事情了。

    而媒体记者们见此,自然也就减少了靑洲英坭公司的文章,直至彻底没有。

    这也是很正常,别说靑洲英坭这种中等规模的企业了,就算如今还在继续中的九龙仓争夺战,也不会每天都受人关注,除非在一些关键的时候,就会成为大家的热议话题。

    将私有化的工作交给获多利公司之后,果然进度极其顺利。

    仅仅一个星期的时间,前往获多利公司卖股票的股民,就高达数千人。

    而这些人手中手中的股票,便掌握了超过八百万股的靑洲英坭股票。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获多利公司收购的股票,却是越来越少。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并不是每个人都心甘情愿地以4港元每股就出售了。

    同时,私有化本身也是一个长时间的事情,很难在短时间之内完成。

    而且,也并不是需要百分之一百收购,才算私有化成功。

    确实,要求100%股份接纳才能完成私有化在现实中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总会存在一些股东出于各种原因不愿出售股份,或者出现股票凭证遗失等特殊情况。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私有化就无法实现。

    根据香江《收购守则》的规定,要约人(通常是希望私有化公司的大股东或管理层)需要获得足够数量的无利害关系股份的有效接纳,这一比例通常设定为超过90%。

    一旦达到这一比例,要约人就可以行使强制取得证券的权利(即“挤出权”),强制购买那些未接受要约的剩余小股东的股份,从而实现私有化。

    对于那些无论如何都不愿出售股份的股东,他们可以在未来任何时候选择出售,但那时将只能按照私有化后的程序进行。

    就林浩然目前的情况而言,他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股份,几乎可以行使强制取得证券的权利。

    但他并未急于采取这一步骤,原因有二:一是他的一部分股份仍被万安集团持有,他计划在不急于动用贷款的情况下未来再赎回,反正万安集团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