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资助。
这位造谣者很快地就因为:“发布不实信息”且情节恶劣。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天!
一时间网友们也都是无语的很。
“不是《第二十条》的导演陈默是怎么发家的这位仁兄是真的不清楚吗网络誹谤第一案了解一下啊老铁!”
“乐了,这位牢兄,现在不是当年了啊,网络誹谤,发布不实信息,这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啊!”
“所以,这位牢兄平时估计是没咋看电影啊,只要看了《搜索》,知道陈默其人的经歷,相信就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吧”
当然了,这只是这个案件的一些佐料。
也很快地又有人提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龙哥肆意对白衣哥行凶的时候,对错的判断简单明晰,但周围人群並无一人出手相助白衣哥或上前阻止龙哥,是真的人情冷漠吗
这个问题提出来之后,很多人第一时间又想到了《第二十条》里面的最后那个留白的见义勇为案件。
也有记者特意去採访了那些当时在场的群眾。
“当时很害怕吧其实有想过上去帮忙,但是怕没帮上忙却惹给自己惹麻烦!”
“现在是真的不敢帮,只能帮忙报警,不都宣传说“见义勇为”也要量力而行吗”
“现在连警方都宣传让大家“如何出门保护好自己”,这种事情,我承认,当时我怂了!只想著保护好自己!”
一系列的採访给这个案件更增添了几分话题。
有专家认为:“很多人认为那么多围观者却没有一个站出来帮忙,或者上前阻止,是人情冷漠,但是实际原因是现期的法律社会导向作用出了问题,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坚决跟坏人坏事做斗爭!”
但是临到现在更多的是被执法部门宣传的“如何出门保护好自己”,保护好自己从字面上来看是没错的,但深究根底,却是大错特错。
公民权利需要公民自己来保护,那要法律干什么
其实现在国家机构已经在提倡的是只要你是华国公民,国家便会义无反顾的保障你的公民权利,这便是《战狼2》大火的原因,法律导向应该是只要你是华国公民,你便坚决拥有捍卫自己公民权利的正当防卫权,尤其是只要你是华国公民,你必须履行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进行阻止的义务。
只有这样的法律导向才能从根子上杜绝那些黑恶势力的滋生温床,当见义勇为不仅仅是一个奖励,而是一个华国公民义务和权利的时候,再来判別自身公民权利捍卫者或见义勇为者是否“防卫过当”才有意义!
见义勇为只要有心,每个公民都可以做到!
崑山龙哥被反杀事件的出现,是白衣哥的不幸,但它適时揭露了事件背后的社会真相,却是社会的大幸,当我们通过对这个事件的反思及纠错,勇於改善自身的社会生態,更是我们普通公民的大幸!”
这个专家的言论,获得了许多人的点讚。
从这个案件,也延伸出来了更多的討论,一时间,仿佛全民都在普法,全民都在学法。
都在研究,都在分析,网络上更有许多网友因为这个案件,到底是不是正当防卫,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