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威刚几个人打得太邪乎,简直不像人干的。
大伙儿都琢磨,怕是被神仙上了身。
威刚眼珠一转,咧嘴一笑:“没错,老子就是神仙附体,力气大得能搬山!
你们识趣投降,算你们命大。
不然,今天这镇子,一个活口都不会留。”
…………
听这话,必甲镇那些人额头上冷汗直冒。
果然!
他们是神仙下凡,难怪枪都打不着,快得看不清人影。
这地方本来就迷信,谁家不拜鬼神?威刚一张嘴说自个儿通神,底下人立马信了八成。
一个个低头哈腰,哪还敢动反抗的念头?
跟神仙作对?那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吗?
既然都服了,事儿就好办了。
威刚几人轻飘飘地就把整个镇子拿下了。
威刚往椅子上一坐,开口道:“我听说,你们镇上有几个长得不错的姑娘。
现在,把她们全给我叫来。”
他来这儿图啥?不就为了这事嘛。
话说得直接,一点也不含糊。
镇上原先的头头连忙点头:“好好好,我马上安排,把镇上最水灵的妹子送来!”
威刚一扬手:“多叫几个。”
头头赶紧应:“懂懂懂,明白!”
接下来,威刚下令,让必甲镇的兵全都集合起来。
他站上台说:“眼下咱们才管两个镇,地盘太小了。
得继续打,多拿下几个镇,最好连县城也能吃下来。
给老大挣个像样的地盘!”
这话一出,底下立马炸了锅。
“说得对!”
“哈哈,现在咱们有本事了,是该往外扩了!”
“县城里有钱有粮,抢下来咱们就了!”
“一定得让老大看得起咱们!”
命令一下,两个镇的士兵全被召集起来。
两镇加起来两万多人,兵有四百五十个,在北边这片算是一股响当当的势力了。
但威刚不满意。
四百五十人?太少!
最好能拉到一千。
还得人人有枪。
最好连炮都能搞几门。
这样打县城才有点谱。
他拍板道:“咱们现在用的枪太老土,得换新的。
兄弟们,得掏钱换装备!”
现在他说话算数,没人反对。
“同意!”
“两个镇凑点钱,够买一批好家伙了。”
“没错,必须更新家伙事!”
“装备一换,咱们战斗力直接翻倍!
威刚,赶紧动手吧!”
“对,别等了,买枪去!”
大家齐声支持,事就简单了。
威刚立马派了个小队,揣着钱,悄悄去进货。
枪这玩意儿在大夏是碰都不能碰的禁品。
可在掸国?天天打仗,卖军火的比卖菜的还多。
只要有钱,啥都能买到。
别说步枪,你要是肯砸钱,火箭筒都能给你搬来。
三天后,新货到了。
最扎眼的,当然是ak47。
这枪外号叫“枪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