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大壮拄着铁拐,站在城头最高处,犀利如苍鹰般的目光死死的盯着城外的金军。
他的一只脚是废的,虽然不影响骑兵作战指挥,但平日里走路全靠一根铁制拐杖支撑。
有一次,李骁称呼他为‘铁拐将军’,这个外号也由此流传开来。
此刻他浑身沾满了鲜血,却丝毫不见疲惫,反而对着城墙上的北疆士兵高声呐喊。
“都给我精神点,别给咱们北疆爷们丢份。”
“金人就是一群软脚羊,撑不了多久了。”
“大都护已经带着主力绕到金狗后方,用不了多久,就能把这群金狗全歼在这里。”
他一边大喊,一边拄着铁拐走过士兵的身后,每当这个时候,原本疲惫的士兵们都会瞬间挺直腰杆,眼中重新燃起斗志。
一名年轻士兵被金军的箭矢擦伤了胳膊,他身上还穿着缴获的夏军残破甲胄,可以看出他并非是六镇士兵,而是灵州万户民兵。
看到林大壮走来,立刻咬牙举起盾牌,对着城下的金军怒吼:“狗贼!来啊!爷爷不怕你们。”
林大壮拍了拍他的肩膀,声音洪亮:“好小子,这才是我北疆的汉子。”
“等打赢了仗,老子请你喝烧刀子。”
得益于大量的移民进入北疆,北疆各地的土地得到了开发。
只不过新开垦出来的土地大多是盐碱地,不适合种植小麦和栗米,所以在前三年便会种植大豆和高粱改善盐碱化土壤。
大豆可以榨油、可以做豆腐,代替肉类补充人体所需营养。
而高粱口感较差,在不缺粮食的时候,北疆百姓则会用高粱来酿酒。
由此产生了北疆平价酒类之一,烧刀子。
很受底层百姓和军中将士们的欢迎。
与此同时,城外的完颜纲看着久攻不下的庆阳,脸色越来越阴沉。
他亲自擂鼓助威,可城头的北疆军却依旧顽强,金军的尸体在城下堆积如山,却始终无法突破北疆军的防线。
就在日头快要下山,完颜纲正准备鸣金收兵,明日再战的时候,一名探骑从